采购编号:2025-103
******有限公司2025年度电子商务平台增加公路运输业务模块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直接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商务平台增加公路运输业务模块
******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增加公路运输业务模块项目;为确保公路运输业务能与其他主要业务实现高效协同与整合,对现有电子商务平台增加公路运输业务模块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1.6 采用直接采******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三十条第(二)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使用功能一致性或技术实现路径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规定,我公司拟将2025年度电子商务平台增加公路运输业务模块项目直接委托******有限公司。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西安软件园太白阁403(A)室。
1.8 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在原有ERP系统中增加公路运输业务模块。
2.2履约期限:5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4 验收标准:ERP增加公路运输业务模块完全适配于公路运输业务。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2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办公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团结湖路6号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532室
邮 编:816099
联系人:许峻
电 话:0979-8449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