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农村生活污水新三年治理工程二期(巴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新三年治理工程二期(巴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邮箱,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前进西路2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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