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加固设计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采购编号:2024-125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加固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加固设计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厂房修建于19******有限责任公司鉴定(详见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鉴定报告),依据鉴定报告,需对该厂房进行加固设计、并进行加固。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具备相关业务资质,是钾肥分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在人员及机械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熟悉业务流程,在合同履行期间,及时高效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同时能够完成甲方要求的临时性任务,服务质量良好。
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十二),“符合采购人内******有限公司以非招标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有限公司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加固设计
2.2履约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2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办公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电 话:******
采购编号:2024-125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加固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加固设计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厂房修建于19******有限责任公司鉴定(详见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鉴定报告),依据鉴定报告,需对该厂房进行加固设计、并进行加固。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具备相关业务资质,是钾肥分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在人员及机械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熟悉业务流程,在合同履行期间,及时高效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同时能够完成甲方要求的临时性任务,服务质量良好。
依据2023年12月25盐湖股份公司关于印发《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湖招〔2023〕415号),第五章直接采购第三十条(十二),“符合采购人内******有限公司以非招标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有限公司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生产二车间十万吨系统主厂房加固设计
2.2履约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2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办公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