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元通******有限公司
20万吨/年粉钾造粒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单位的公示
采购编号:2025-3-1
根据2024年8月9日青海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青水农函【2024】368号)要求 ,元通公司20万吨/年粉钾造粒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现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现状评估报告》并提交青海省水利厅审核,预计3月底完成水土补偿费的缴纳工作,现需寻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须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最终取得成果性文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竞价采购方案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万吨/年粉钾造粒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编制20万吨/年粉钾造粒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6采用竞价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有限公司总部采购业务实施细则第四章采购方式管理第八条除第七条规定的应招标的采购项目外,采购单位根据采购内容可选择非招标采购方式,具体适用条件如下:应同时满足以下四种情形:1.采购需求单位能够清晰准确、完整地提出采购需求;2.采购标的物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化程度较高;3.采购标的物以价格竞争为主;4.市场资源较丰富,竞争充分,潜在供应商不少于3家。采用竞价采购方式时,应注明成交的具体规则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如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等;一般情况下,无需再组建谈判/评审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根据价格排序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7拟定的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 陈林 ******
******有限公司 靳红青 ******
******有限公司 蒋国余 ******
******有限公司 马祥 ******。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履约期限:按甲方要求。
2.3履约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应具备相关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办公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电 话: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