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水平衡测试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直接采购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水平衡测试项目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中试装置于2024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启动调试运行工作。截至当前中试装置工艺运行全线贯通,设备运行趋于稳定。为进一步论证中试装置节水情况及装置运行能力,现需对本项目中试装置进行水平衡测试。
1.6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6.1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开展试运行,为推进整改措施落实,顺利完成销号任务,需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水利局口头要求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由于淡水回收装置在试运行阶段,工艺在不断优化过程中,截止2月15日具备水平衡测试条件。由于时间紧急,需就近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快速安排人员开展工作,且工作人员熟悉盐湖水资源及蓝科锂业公司用水情况,以确保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1.6.2 ******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实施细则》(WK-GYL-3-2025-5)第三章/采购方式选用/直接采购(单一******有限公司承担此次水资源测试工作。******有限公司******水利局推荐单位,旨在方便组织业内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便于水资源数据统一管理。该单位在水平衡测试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积累、丰富的项目经验并******有限公司水平衡测试报告,开展蓝科锂业公司地表水淡水溶镁水资源论证工作,并出具报告。该公司熟悉盐湖水资源情况及蓝科锂业公司用水情况,且人员可以快速响应,立即开展工作,完成报告并组织行业内专家进行评审,能够确保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有限公司含镁浓排水(含镁卤水)中淡水回收及国产膜应用研究项目水平衡测试项目
2.2履约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2.3?交货地点:******有限公司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2025年2月22日-2025年2月26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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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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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电 话:0979-8449498